与电梯有关的人员伤亡事故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发生在安装工地上的工伤事故,这类事故的受害人通常是电梯安装作业人员或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其二是发生在已交付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设备上的人身伤亡事故,乘客伤亡事故主要属于第二类。每发生一次这类事故,人们往往谈虎色变,这类事故容易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让我们分别讨论这两类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
一.安装工地上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疏于严格的工地安全管理和经常性的员工安全培训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大都缺乏严格的工地安全管理和经常性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首先,重视施工安全的公司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资格,其现场作业员工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此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安全事故也是必不可少的。
1. 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每周一次的工地安全会制度;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安全培训,《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安全手册》作为培训教材和现场安全施工的工具书,人手一册,不断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4. 完善的工地安全员制度 -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工地危险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工地危险隐患;
5. 完善的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 预先通知或不预先通知,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检查结果定期公布;
6. 合理可行的安全评分制度 - 为每个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打安全分,将其列入年度和季度奖惩范围,对安全抓得好的班组予以表扬和奖励。
二. 已投入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发生的事故
直接表现为发生故障的设备伤及维修人员或乘客。带病运行的电梯、自动扶梯一旦 伤及乘客即会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北京市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工 作,对在用的存在危险隐患的旧梯和病梯都登记在案,整改方案 已开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去年和今年多起电梯带 病运行造成的乘客伤亡事故表明,我们在保证乘客人身安全方面 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安全管理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等。我们认为,预防电梯伤及乘客的事故,应当从电梯设备的法 制管理和乘客安全教育两方面做工作。
首先,任何电梯、自动扶梯伤及乘客事故的第一责任方是电梯设备的管理者,即大楼管理处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如果电梯设备的管理者与电梯公司签有设备维修保养合同,同时又有充分的证据 说明事故系由电梯设备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则电梯公司须承担相关责任。一般来说,设备的管理者委托电梯公司承担设备的维修保养利大于弊。这不仅是因为在特定条件下,电梯公司须承担部分或全部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责任,而且这样做对保证乘客和设备的安全都大有好处。这是因为 1)电梯公司对于带病运行的电梯有完善的监测手段和排除故障的工作程序,拥有足够的资源保证其保养的设备安全运行;2)电梯公司的维修人员都经过职业培训,持证上岗,而且接受过所在电梯公司提供的系统的产品和技术培训,他们熟悉产品的设备特性和技术更新情况;3)电梯公司可以提供及时可靠的备件来源和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支援。
其次,电梯乘客安全常识的普及在我国势在必行。例如,乘客被关在轿厢内应当立即与外界联系,等待救援人员放人,而不应该强行扒门,从未平层的电梯轿厢内爬出。道理很简单,虽然人被关在轿厢内会很紧张,但却不会有生命危险;而当乘客从轿厢门爬出的一瞬间,万一电梯突然动作,人就可能被运动的轿厢挤压或切断,后果不堪设想。当然,轿厢内必须配备电话(张贴紧急救援电话号码)或对讲机等通讯手段,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联系。 万一这些设备失灵,不要慌张,可以试用其它合理有效的方法请求救援。了解电梯安全常识的乘客面对突发的电梯故障可以从容对待,采取正确的自救方法。不懂电梯安全常识乘客则容易惊慌失措,鲁莽行事,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人身伤害事故。
一.安装工地上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疏于严格的工地安全管理和经常性的员工安全培训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大都缺乏严格的工地安全管理和经常性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首先,重视施工安全的公司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资格,其现场作业员工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此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安全事故也是必不可少的。
1. 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每周一次的工地安全会制度;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安全培训,《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安全手册》作为培训教材和现场安全施工的工具书,人手一册,不断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4. 完善的工地安全员制度 -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工地危险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工地危险隐患;
5. 完善的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 预先通知或不预先通知,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检查结果定期公布;
6. 合理可行的安全评分制度 - 为每个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打安全分,将其列入年度和季度奖惩范围,对安全抓得好的班组予以表扬和奖励。
二. 已投入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发生的事故
直接表现为发生故障的设备伤及维修人员或乘客。带病运行的电梯、自动扶梯一旦 伤及乘客即会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北京市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工 作,对在用的存在危险隐患的旧梯和病梯都登记在案,整改方案 已开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去年和今年多起电梯带 病运行造成的乘客伤亡事故表明,我们在保证乘客人身安全方面 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安全管理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等。我们认为,预防电梯伤及乘客的事故,应当从电梯设备的法 制管理和乘客安全教育两方面做工作。
首先,任何电梯、自动扶梯伤及乘客事故的第一责任方是电梯设备的管理者,即大楼管理处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如果电梯设备的管理者与电梯公司签有设备维修保养合同,同时又有充分的证据 说明事故系由电梯设备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则电梯公司须承担相关责任。一般来说,设备的管理者委托电梯公司承担设备的维修保养利大于弊。这不仅是因为在特定条件下,电梯公司须承担部分或全部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责任,而且这样做对保证乘客和设备的安全都大有好处。这是因为 1)电梯公司对于带病运行的电梯有完善的监测手段和排除故障的工作程序,拥有足够的资源保证其保养的设备安全运行;2)电梯公司的维修人员都经过职业培训,持证上岗,而且接受过所在电梯公司提供的系统的产品和技术培训,他们熟悉产品的设备特性和技术更新情况;3)电梯公司可以提供及时可靠的备件来源和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支援。
其次,电梯乘客安全常识的普及在我国势在必行。例如,乘客被关在轿厢内应当立即与外界联系,等待救援人员放人,而不应该强行扒门,从未平层的电梯轿厢内爬出。道理很简单,虽然人被关在轿厢内会很紧张,但却不会有生命危险;而当乘客从轿厢门爬出的一瞬间,万一电梯突然动作,人就可能被运动的轿厢挤压或切断,后果不堪设想。当然,轿厢内必须配备电话(张贴紧急救援电话号码)或对讲机等通讯手段,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联系。 万一这些设备失灵,不要慌张,可以试用其它合理有效的方法请求救援。了解电梯安全常识的乘客面对突发的电梯故障可以从容对待,采取正确的自救方法。不懂电梯安全常识乘客则容易惊慌失措,鲁莽行事,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人身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