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科普教育 >> 家庭防火 >> 正文

看这7点,你就知道你租住的房间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2020-10-20 15:02:00   来源:    作者:   阅读:
 北上广深一直是年轻人梦想聚集地,很多年轻人的一毕业就来这里要闯闯。带着对未来的憧憬与那一点点微薄的资本,开始自己的打工创业之旅。在这个过程中,房租一直是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在每个打工者的身上,所以很多人都会租一个比较便宜的房子,来居住。但是,你住的地方真的安全么?如果你能从以下7点对自己住的地方做考量,并合格达标,那我可以说,你是安全的。

1.应有消防安全楼长

群租房所在建筑应指定一名消防安全楼长,楼长及管理人员应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建筑内严禁电动车停放、充电

群租房建筑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物业服务企业或使用单位、出租人应当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禁停标识,定期开展检查巡查。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群租房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疏散通道要畅通

安全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不能堆放自行车、童车等杂物。外窗、阳台上的防盗网应设置紧急逃生口。群租房疏散楼梯间应能直通屋顶平台,如没有条件直通屋顶平台,房间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应设不燃烧体隔墙和防火门分隔。

5.消防设施要配备

出租方必须在每层楼道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或按照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或相应灭火级别的水基型灭火器。建筑高度大于21m(含)的建筑,应在公共区域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保证保护区域全覆盖。

建筑高度小于21m的建筑,应在公共区域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简易喷淋装置,并保证保护区域全覆盖。公共走道和每个居室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6.群租房不作他用

群租房严禁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原有使用功能。

7.房东和租客要明确好消防责任

出租人应当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承租人应当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