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消防·技能强国
职业介绍:
"消防安全管理员”是与“消防设施操作员”并列在社会企、事业单位中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指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应急疏散等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前者是管理岗位后者是技术岗位,工作内容、任务和法定职责不能相互替代,两者的结合有效的完善更加有利于单位得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员各级职责:
五级/初级工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四级/中级工适用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级/高级工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
三级/高级工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
制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检查督促落实;
- 编制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 进行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整改;
-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
- 进行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从社会属性看。职业分类大典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有职业门类的“户口本”,确定职业的合法性,是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职业能力水平、规范劳动就业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从行业属性看。消防安全管理员作为职业纳入新版大典,为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和重要保障。 从劳动者个体看。法定职业具有合理的社会地位受人尊重,享受人才政策。既体现人格尊严,又体现法律保障。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任一即可)
中级报名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报名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累计从事消防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认定方式:
《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证书》由中国消防协会颁发,此证书全国通用,长期有效。